据媒体报道,有些股民炒股赚钱心切,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盲目轻信他人,以大大低于上市股票的价位买了公司“内部股”,准备一旦发行上市赚大钱。结果不但大钱没赚到,所谓的公司“内部股”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最终遭受损失。为此,证券监管部门会同相关司法单位向股民发出警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名目不一的“内部股”,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机制的健全,股民进行股票交易到正规证券公司办理已成为社会共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利欲熏心的人,利用部分股民专业阅历少和急于买到新股赚钱的心理,以提前发行即将上市的公司“内部股”为名,施展形形色色的骗术诱使股民就范。例如,编造一整套的手续和证明瞒天过海,印制质地优良、制式统一的股票推销,让人难辨真伪,信以为真,待其受骗后再卷款逃匿,即便立案追查也难以查找下落;打着公司总部在外地的幌子,用分公司的名义卖股票,出事后来回推诿,不担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变得泥牛入海无消息;事前许诺高收益、高回报等条件,煞有介事地让你先交一笔抵押金,然后凭空指责你违约,再扣下抵押金,使当事人吃哑巴亏;用熟人介绍、现身说法的方式,不遗余力地宣传类似“内部股”还未上市就已身价倍增的例证,将你的胃口吊得高高的,明明跌进金钱陷阱,还好像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一样。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客观地讲,对普通股民来说,要识别上述骗术确有一定的难度,但绝非没有防范办法。首先,切忌心急浮躁,对投资买股良莠不分,以为“扔进篮里都是菜”,那样难免会钻进骗局和圈套;其次,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操作。要到正规的证券公司营业部从事交易,不能逢门便进,轻信谎言;第三,始终保持理性头脑,冷静分析,审慎对待,听其言更需观其行,越是漫天许愿的越要小心,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第四,对先交押金或收取其他名目钱财的需格外警惕。一旦发现受骗上当,应立即到司法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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