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52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炒短线必须遵守法则

[复制链接]

爵★★★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听众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8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则一:买股票前先进行大势研判

  1、大盘是否处于上升周期的初期。

  2、宏观经济政策、舆论导向有利于哪一个板块,该板块的代表性股票是哪几个,成交量是否明显大于其它板块。确定5-10个目标个股。

  3、收集目标个股的全部资料,包括公司地域、流通盘、经营动向、年报、中报,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告、市场评论以及其它相关报道。剔除流通盘太大,股性呆滞或经营中出现重大问题暂时又无重组希望的品种。

  法则二:中线地量法则

  1、选择(10、20、30)MA经6个月稳定向上之个股,其间大盘下跌均表现抗跌,一般只短暂跌破30MA

  2、OBV稳定向上不断创出新高。

  3、在大盘见底时地量出现,以3000万流通盘日成交10万股为标准。

  4、在地量出现当日收盘前10分钟逢低分批介入。

  5、短线以5%-10%为获利出局点。

  6、中线以50%为出货点。

  7、以10MA为止损点。

  法则三:短线天量法则

  1、选择近日底部放出天量之个股,日换手率连续大于 5%-10%,跟踪观察。

  2、(5、10、20)MA出现多头排列。

  3、60分钟MACD高位死叉后缩量回调,15分钟OBV稳定上升,股价在20MA之上走稳。4、在60分钟MACD再度金叉的第二个小时逢低分批进场。

  5、短线获利5%以上逢急拉派发。

  6、一旦大盘突变立即保本出局,以利再战。

  法则四:强势新股法则

  1、选择基本面良好、具成长性、流通盘6000万以下新股观察。

  2、上市首日换手70%以上。或当日大盘暴跌,次日跌势减缓立即收较大阳线,收复首日阴线2/3以上。

  3、创新高买入或选择天量法则买点介入。

  4、获利5%-10%出局。5、止损设为保本价。

  法则五:成交量法则

  1、成交量有助于研判趋势何时反转:高位放量长阴线是顶部的迹象,而极度萎缩的成交量说明抛压已经消失,往往是底部的信号。口诀:价稳量缩才是底。

  2、个股成交量持续超过5%,是主力活跃其中的明显标志。短线成交量大,股价具有良好弹性,可寻求短线交易机会。

  3、个股经放量拉升、横盘整理后无量上升,是主力筹码高度集中,控盘拉升的标志,此时成交极其稀少,是中线买入良机。

  4、如遇突发性高位巨量长阴线,情况不明,要立即出局,以防重大利空导致崩溃性下跌。

  法则六:不买下降通道的股票

  1、猜测下降通道股票的底部是危险的,因为他可能根本没有底。

  2、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下跌的股票一定有下跌的理由,不要去碰它,尽管可能有很多人觉得它已经太便宜了。

  法则七:要敢于买入创新高的股票

  1、95%的人不敢买创新高的股票,这是他们总抓不住大黑马的原因,龙头股必是率先创出新高的品种。

  2、当某只股票创新高时,其中必含重大意义──该股票一定有一些事情发生了改变,不论有多少人宣称,基本面并未改变,而且也没有理由涨到如此高位。这种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人们还是无法克服恐惧。

  法则八:勇于止损

  1、首先要明白没有谁不曾亏钱,没有谁是百发百中,因为要知道市场上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2、一旦出现与预想不同的情况,宁可错失一次机会也要果断止损出局,保持资金的自由,耐心等待下一个交易机会。

  3、不设止损不买股。

  法则九:分批买入一次买出

  1、确定目标股票后结合盘口走势,试探性买入,趋势确立后再逐渐加码,不可一次性满仓买入,避免因分析不全面导致太大损失。

  2、到达目标位则一次性了结,不可拖泥带水,贻误下一次交易机会!

评分

参与人数 2爱心果 +50 收起 理由
冷江阿剑 + 20 赞一个!
方二哥 + 3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爵★★★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听众
1
沙发
发表于 2016-6-10 0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点首页|手机版|小黑屋|帮助中心|桂ICP备14001964号

GMT+8, 2024-11-25 02:54 , Processed in 0.12267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