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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败俱伤?顾雏军和海信科龙的恩怨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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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顾雏军今日在微博表示他已经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国证监会要求其公开科龙案文件。顾雏军此前向证监会申请公开科龙案立案调查相关文件,以及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银行保函,被证监会拒绝。


据公开资料显示,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8年1月,顾雏军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


据悉,2012年顾雏军出狱,之后一直忙于为自己平反。在民事诉讼方面,2015年7月,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青岛海信、海信集团等八被告,要求八被告赔偿他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至少489.61亿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金额的民事赔偿案。顾雏军489.61亿元的索赔包括了199.7亿元专利侵权损失,150.51亿元股权损失,139.4亿元恶意诉讼导致的土地、厂房、房产和设备损失等。此外,顾雏军还提出其他4项诉讼请求。2015年年7月22日,广东佛山中院正式立案。对此,海信科龙回应称顾雏军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荒唐诉讼”。


今年6月,顾雏军申请公开2005年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科龙”)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


9月8日,顾雏军对外宣布收到了佛山中院的裁定书,裁定认定他提出的5项起诉中,包括索赔489.61亿元的4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诉请被驳回,关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起诉则会继续审理。


为此,顾雏军当时回应称将会上诉至广东高院,并称海信科龙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答辩书,而法院“不经庭审就给出了裁定”。


2015年10月21日,广东高法裁定:广东高法已经就此案作出终审裁定,法院驳回顾雏军的上诉,维持原判。


而对于此次败诉,顾雏军方面表示,顾雏军会继续申诉,“肯定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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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2008年,顾雏军因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被判刑十年。2012年,顾出狱,提出再审申诉请求改判无罪。2014年1月,最高院指示广东高院受理其再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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