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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16家IPO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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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25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称,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规定,协会决定对参与1-3月期间的木林森、环能科技、爱迪尔、北部湾旅、红相电力、万达院线、强力新材、浩丰科技、龙津药业、富煌钢构、杭电股份、昆仑万维、鲁亿通、光华科技、华友钴业、航天工程、春秋航空、国光股份、继峰股份等项目的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违反《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的16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


  

名单显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及6个自然人投资账户共10个配售对象存在“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违规行为,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以及3个自然人投资账户共5个配售对象存在“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违规行为,周海虹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存在上述两种违规行为。


  

公告称,列入黑名单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已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时限连续计算。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首次出现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同时出现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两种至五种情形或出现单种情形累计两次至五次的,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网上网下同时申购”和“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均属于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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