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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仿A股“涨跌停”?港交所没这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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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近日在出席论坛时表示,港股市场调节机制(又称“熔断机制”)已完成咨询,会尽快公布结果,预计该机制最快于明年推出。在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以及打破个人换汇额度限制的QDII2试点等一系列政策后,港股又再度向A股“靠拢”。

港股A股化,是近期以来人们一直热议的话题,尤其是经过4月份的疯涨之后,港股投资者结构似乎有被南下的A股投资者逐渐“改造”的趋势,大量在港股市场上被国际金融大鳄忽视的H股标的,受到了内地投资者的青睐,一些分析人士甚至称,港股A股化的行情才刚刚开启,而网民则直接调侃说:这次内地又成功向香港输出了一种交易制度。

但等等,此“熔断机制”是A股的“涨跌停板制度”吗?

李小加是这么解释的,他称,香港熔断机制有别于A股的涨跌停板机制,是在某只产品的下一个潜在执行交易价格超出动态价格限制之外,为市场提供5分钟的冷静期以检查电脑系统或交易是否出错。

不同于内地股市每日10%涨跌停板机制,香港计划推出的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下,每个交易时段、每个产品最多触发两次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即全天共四次),盘中股票价格上涨或下跌10%或期货合约价格波动5%时,即进入时长5分钟的冷静期,但冷静期内仍可以在限价范围内交易,5分钟后交易恢复正常。

而A股的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交易所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此一对比,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其实,人们将这种“熔断机制”与A股的“涨跌停板制度”等同,也不难理解。近期香港市场频频出现个股暴涨暴跌的极端走势,让港交所尽快推出熔断机制的呼声渐高。如5月8日,恩达集团在前一天暴涨94%后突然暴跌42%;5月20日,港股市场的明星股汉能薄膜发电,股价骤46.95%,近乎腰斩;6月3日,数字王国也上演了股价日跌四成的闹剧……这也迫使港交所不得不应对。

客观说,之所以人们将两者等同,是因为只关注了±10%(证券)或±5%(期货合约)的停牌条件,而忽略了监管层想维护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的真实目的。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反对者称,设立涨跌停板制度,股市投机波动的幅度表面上是缓和减小了,但实质上却是将问题向更高级形式发展,例如会和A股一样,上涨趋势时的“金字招牌”作用和下跌趋势的“保护伞”作用,使股价不随业绩增减而波动,而被拥有巨额资金的机构和庄家轻松地利用,实现了他们的操盘意图。

而A股的历史上,也曾因为实行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而出现暴涨暴跌现象的现象,如当年延中实业(现方正科技,600601)、申华实业(现申华控股,600653)、东北电(现东北电气,000585)等股票出现的一日涨幅超过100%的情况,又如西南药业(600666)等一日暴跌超过50%的情况。

其实关于这种担心,港股和A股可以借鉴欧美股市的成熟经验——即使在宏观经济发展停滞、政府债务亏空严重的情况下,他们的股票大部分仍能保持上涨趋势,其原因无非是一是上市公司非常注重和保持业绩的成长性,二是股市交易相当注重价值投资,使股价始终维持在较低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交易和市场文化相对成熟稳定,使得欧美能够股市小泡沫不断破裂,大泡沫不易形成。这恐怕,对A股和港股的借鉴意义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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